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沁春路小学招生公告和登记表
提交人:胡忠诚 | 时间:2017/7/4 14:11:17 | 浏览: | 位于栏目:招生信息 | 返回首页
淮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沁春路小学
2017年一年级招生登记公告
淮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沁春路小学(以下简称为沁春路小学)是一所由淮安生态文旅区管委会出资建设、淮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统一管理的全日制公办小学,法人由淮安市实验小学新城校区负责人兼任。学校以江苏省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划建设。学校将于2017年招收一年级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实小新城校区将对该校统一管理,师资队伍和管理团队由实小新城校区统一调配,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生对象及施教区范围
1.招生对象为: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18月31日前出生)符合施教区学生认定条件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如下:翔宇大道—枚皋路—承恩大道—福地路—新长铁路—海天路合围区域(不包含中天翡丽湾小区)
二、施教区学生确认
施教区学生的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凭户籍、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并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
1.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确定施教区。
2.施教区内拆迁户,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施教区。拆迁临时安置尚未取得新房产证,以拆迁协议、户籍予以安排。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如申请到原居住地入学的,以拆迁协议或产权证、户籍给予入学。
3.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及子女无房(须提供市区、淮安区、淮阴区、开发区房产登记部门开具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4.空挂户(只将户籍挂靠在某一亲友或其他地方,并非监护人自己产权房屋的户主),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5.在施教区内的门面房、写字楼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6.2011年7月1日以后办理共有产权房,或同一地点、相同产权人的非成套住宅分户出售并办理产权证的,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7.施教区内每套房屋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可确认为施教区学生。亦即该家庭的子女小学未毕业前,即使将房屋产权变更,变更后取得的房屋产权也不能作为新房主子女施教区认定条件。
三、报名办法
符合施教区确认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请家长带好儿童,注意安全,一名儿童只能由一位监护人陪同进校园报名。
1.报名时间:201778日上午(8:30-11:00)
2.报名地点:淮安市实验小学新城校区。
3.报名时须提交: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拆迁协议)、契税发票、儿童出生证、儿童保健接种卡、幼儿园毕业证明等证件原件与复印件(以上原件验证后返还,复印件一律用A4纸张复印);学生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须提供市区、淮安区、淮阴区、开发区房产登记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并按照以上顺序将复印件和无房证明原件装订。学生二寸照片一张
四、相关说明
1.已入住的入户调查时间7月15-16日两天,请家中留人,保持手机畅通。
2.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和学校对报名材料及实际居住情况调查审核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发放义务教育派位证。对经过核查不符合校招生条件的儿童,学校将及时告知家长。
3.本公告除在生态文旅区网站、实小新城校区网站、学校门前公布外,还将张贴在我校施教区内的社区公告栏内。
4.咨询电话: 89223965(社会事业局)。
5.“一年级招生报名登记表”从学校和文旅区管委会网站下载并填写好,也可以在报名时由学校提供表格填写
 
 
淮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沁春路小学
                                     二〇一
2017一年级招生登记表沁春路.doc